自2018年以来,一起跨境组织网络赌博的黑灰产业链在柬埔寨、菲律宾、缅甸等地持续运作,牵涉赌资逾千万元,河南长葛籍陈姓两名男子因深度参与其中,近日经终审裁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一、案件回顾:跨境设赌场,长葛籍男子深度参与
据法院查明,2018年起,王某某(代号“阿城”,另案处理)等人在柬埔寨西港省设立“长城赌博集团”,后陆续在菲律宾马尼拉、缅甸妙瓦底等地扩展业务,通过建立“众彩”“易彩”“易博”等多个网络平台,吸纳中国籍赌客在线赌博,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余元人民币。
该集团内部组织严密,设有客服、推广、后勤等部门,并从中国大陆大量招募人员从事平台运营、财务、后勤管理等工作。
二、涉案人员身份明确,非法获利惊人
陈某甲(化名“阿星”,男,1995年出生,长葛籍)于2018年起加入该赌博集团,担任客服部大主管,负责财务与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,累计非法获利171万元。其曾多次隐瞒真实出境目的,偷越国境前往柬埔寨从事违法活动。
陈某乙(化名“湾哥”,男,1968年出生,长葛籍)则在集团担任后勤部主管,负责超市、餐饮与签证管理等后勤保障,累计非法获利51万元。
两人分别于2023年3月被公安机关刑拘,4月依法批准逮捕。公安机关同步冻结涉案账户资金,并追回部分非法所得。
三、审判进程:两次上诉,终审维持部分原判
案件由长葛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,二人不服提起上诉,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审理本案。二审期间,辩护人提交证据证明陈某甲曾在2020年部分时间未在赌博集团工作,法院予以部分采纳,对其刑期和罚金作出调整。
四、终审结果:重罪严惩,部分退赃从宽
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作出终审判决:
陈某甲因开设赌场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6000元;
陈某乙因同样罪名被维持原判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0元;
两人退缴或愿意退缴的赃款部分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,其余违法所得将继续依法追缴。
五、依法打击跨境犯罪,形成有力震慑
本案体现出网络赌博犯罪的隐蔽性、组织性与危害性,特别是跨境作案、集团化运作对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。司法机关依法对主犯和从犯予以区别处理,既坚持依法严惩,又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具有重要警示意义。